重庆市召开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刘强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

来源:重庆法制报 时间:2018-11-06 18:53 作者:成为智能交通 5079

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交通、应急、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召开了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顺应群众呼声,强化底线思维,从讲政治和确保安全稳定的高度,把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刘强指出,要在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的基础上,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其中,要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公检法机关要形成打击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市委政法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公、检、法要研究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大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工作指导意见,对那些无视规则、敢于触碰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依法打击,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要加大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力度。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司法责任,完善执法司法机制,提高执法司法能力,规范执法司法程序,以严格的执法司法、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增强政法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司法手段,着力构建依法治理安全、严管重罚的监管机制。


刘强要求,要采取过硬管用的措施,形成严防严控严治严管高压态势。要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公安、交通、应急等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要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督促相关营运企业加大投入力度,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隔离驾驶室、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等设施,要设立驾驶员与乘客的安全警戒线管理制度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规范,强力推行实施。要在重点地区场站、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的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跟车服务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秩序。对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要督促运营单位组织人员佩戴红袖标,承担落实相关安防职责。


要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以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到心中有数、整改有效。对排查出的隐患,根据隐患级别,立即整改;一时完不成的,要限时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单位)停产停业。要加强智能化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快智慧交通、智慧消防等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车辆、船舶、危爆化物品等精确定位、轨迹追踪,对交通、消防、矿山等领域重点危险源一体化监控、自动识别预警,构建全方位、智能化的信息采集、深度研判、综合运用网络化管理体系。落实公交客运车辆监控、GPS、一键报警等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监管调度中心互联互通,同时接入“雪亮工程”,实现运行适时动态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处置联动协同;遇突发情况及时预警、提醒驾驶员正确处置。


要强化巡查防控工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全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切实落实巡逻巡防巡查措施。在重点轨道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公交枢纽站、铁路客运火车站全面落实驻站民警定点安检盘查、特警武装巡控,实现见警车、见警灯、见红袖标,同时,要强化视频动态巡控。要充分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和运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预案,加强实战合成演练,切实做好力量调集使用、现场组织指挥、部门联动协作等准备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坚持屯警一线、动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案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高效处置。


刘强强调,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肃问责,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防控责任倒查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侥幸心理,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要提高运营单位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对安全的投入。要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安全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加强对驾驶员的遵纪守法、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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